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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8号就写完了,但忘记放到了本站点上,今日补上。此文也可视为《中学前传》。正文由此开始:

此文是为了纪念2012年的5月26日在西安市开展的第一场全市小升初统考。直到今年的5月26日,我才恍惚意识到已经过去十年了,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当然,想要纪念这一天的当然不止我一人——我的故事也不只是我的故事,而是全西安的孩子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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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并不怎么讲中学的事情,因为现在的我倾向于不喜欢、不怀念这段时光(即使两年前我可能还经常提起高中,如今我这么想恐怕也只是因为这些年发生了更重要的事情盖过了那些年)。然而我仍然必须承认这些回忆的重要性。我觉得写些什么下来也是有点意思的,而且有时候它们就涌现出来,也不得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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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下“北郊”这两个字的时候并无法确信自己到底在说什么。因为不管对于哪个城市——我是指北京或者西安——似乎“北郊”一词都是难以良定义的。我曾问家人朋友们如何定义这两座城市的“城里”,结果得到的反馈大都相同:西安一环内指城里,北京二环内指城里;若说起共同点,那就是:护城河内就是城里。那么按此共识,我始终生活在郊区;至于北郊?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就身处北京的北郊。我离北二环还有很远;四月末黄昏的北京,大风,灰云悬顶,一切都并不像春天,即使夏天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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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实际上是一篇写作尝试,特点是(除前言外)没有一个字是在清醒中写下的,除去一些错别字勘误。酒后写作很正常,但仅在酒后写作却是一个很有趣的尝试,我总在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意外写下了一些“清醒时根本想不到”的句子,有些惊喜,但缺点是全文的逻辑都非常混乱,时间线更加混乱,我自己只能勉强搞清楚某一段具体在讲什么事。九月份我刚刚到清华,思北情绪严重,就这样开始写,如今好像也差不多要写完了。但总之这些话都是真诚的,这些混乱的文字也的确是我真实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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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除了工作就是靠跑婚礼来补贴家用。如今的婚礼仪式极其繁琐,但我的任务就只是在宾客们等待入场时走廊里演奏小提琴。然而陌生人们似乎总忽视我的乐器,而把我当成伴娘,和我寒暄与新娘的关系,或者要我的联系方式,以便拓展人脉。偶尔也有尴尬的场面,比如有一次,仪式请了个女主持人,据说主持风格温柔大气,毫不浮夸油腻,又不抢新娘的风头。结果到了现场,我和女主持人竟然穿了一模一样的礼服裙。后来一开席我就躲去化妆间了,人们顺利地把“那个拉小提琴的”和“那个主持人”当成了同一个人。不过说实话,这份兼职来钱很快,办婚礼往往是两个家庭出手最阔绰的一次,我能拿到不少小费,运气好了还能坐下吃席。我还有一个朋友就是开婚庆乐队的,人称涛神,他的乐队特色是会根据新郎新娘的恋爱故事写一首原创情歌,既能烘托气氛,又彰显着每段爱情的独一无二。除了他之外,全省都再没有能提供这种定制服务的婚庆乐队,所以涛神的乐队在婚庆市场非常抢手。这份兼职最开始就是他给我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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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归还记得那个冬春之交的清晨。她在日出前苏醒,睁眼的一刹那感到手指关节处传来撕裂般的痛楚,但转瞬即逝。与此同时她听见一声清脆的声响,犹如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轻微到难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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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在2018年10月所创作的《北方向北》上大刀阔斧修改而成。作为业余作者,我本人极不喜欢改文章,本站点上几乎每一篇,都是写就即发,一字不改。而《北方向北》是我上大学后写的第一篇小说,个人评价:选题极好,文笔极差。高中毕业生去县城“支教”的故事,是本人亲历,恐怕也可以说是一个极具创新的话题,但原文的语言实在是稚嫩,废话也实在是太多。这些年,写了不少东西,文笔仍旧拙劣,与当年相比,却必是有进步的,原稿也早就想修改。今日,毕业论文写不完,也不想再写。干脆翻出旧文,满足夙愿。

由于这些年创作小说,皆坚持使用二字标题,本文标题也从“北方向北”改至“出走”。无论如何,我在关中长大,去陕北上课,以及去首都上学,都是一种背井离乡的出走,倒也不算背离题意。

此稿未改初稿的叙事线、逻辑线、时空架构,仅在语言表述与情节详略上进行修改。毕竟我永远坚持:艺术的底线是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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